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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怀挡”车型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

2014-06-05 14:52:38 来源:网上车市   转载      编辑:厚玉贞   

昨日(6月4日)上午质检总局官网发布“对进口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风险警示通告”。当日晚些时候,奔驰(中国)就此事件发布官方声明。本网在第一时间针对此事件独家采访质检总局相关人士,其就消费者和网友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应。而遗憾的是,虽然本网一直积极试图与奔驰(中国)进行沟通,但是截止发稿,其相关人士未就记者关心的问题做任何回应。

事件背景:

5月30日质检总局发布进口梅赛德斯奔驰汽车的风险警示通告,并于6月4日正式在官网公示。通告称进口奔驰汽车实施入境检验时发现奔驰多款“怀挡”车型,在低速行驶状态下,无需按解锁键或踩制动踏板等其他操作,即可由D挡直接推至R挡。尤其是其怀档式换档杆与我国绝大多数车辆雨刮器操纵杆的安装位置和操控方式相同,且外形极为相似,极易发生误操作。(公告全文详细链接>>> 

6月4日晚些时候,奔驰(中国)发布官方声明,声明称:梅赛德斯-奔驰所有使用方向盘转向柱换挡的车辆均配备电控“直接选挡”(Direct Select)系统。在车辆时速低于11公里时,“直接选挡”(Direct Select)系统可以协助驾驶员更加便捷地从D或N挡换入R挡。而当车辆时速超过11km/h时,电控锁止模式将会自动开启,车辆则无法实现由D挡到R挡的直接转换。(声明全文详细链接>>> 

提问:奔驰“怀挡”车型是否存在设计缺陷?

质检总局相关人士介绍,我国国家强制标准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其中10.2.1 中明确规定:采用自动变速器的机动车,……变速器换挡装置换入或经过倒车挡(“R”挡),以及由驻车挡(“P”挡)位置换入其他挡位时,应通过驾驶人的不同方向的两个动作完成。也就是说,应当在踩下制动或者有其他操作的情况下,才能换入R挡或者有P挡换入其他挡位。而显然,奔驰“怀挡”车型当前的设计不符合这个要求。

而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对缺陷的定义,——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根据这个定义,奔驰“怀挡”车型应当属于“缺陷”,根据条例企业应当实施召回。

据从质检总局方面获得的信息,奔驰公司认为其设计不存在安全隐患,总局方面将进一步调查和沟通。但是截止记者发稿,奔驰(中国)公关相关人士没有做出具体回应。

提问:此风险如何发现的?是否造成安全事故?

据质检总局相关人士介绍,总局尚未接到相关事故报告,而是因青岛、天津等口岸商检部门集中反映此问题,并确实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那么,奔驰车主如何看待该“怀挡”车型设计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奔驰车主,有车主明确表达了确实进行过误操作,挂错过挡。同时一位2010款奔驰C200车主反映,虽然该车没有“怀挡”设计,但是其雨刷器和定速巡航设计过近,经常造成误操作,有一次险些发生事故。记者就此认为,奔驰(中国)应该积极倾听消费者的声音,正视其设计问题。

提问:什么是风险警示?与召回的区别是什么?

在此次事件中,我们注意到质检总局通告采取的措辞是“风险警示”,那么风险警示与通常提及的召回有何区别呢?

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解释道,风险警示与召回有很大区别,主要是法律依据、采取措施不同。风险警示主要作用是防止有问题的产品进一步进口或者销售,提醒消费者预防风险,提醒企业进一步关注问题以及采取积极措施解决问题,但没有解决在用车上存在的实际问题。但通常在警示发出之后,质检总局要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全文链接>>>),开展缺陷调查,如果确认缺陷确实存在,将要求企业实施召回。

据相关人士介绍,从汽车召回制度在我国实施以来,截至目前都是企业实施主动召回,还没有质检总局责令召回的案例出现。

牧马人着火 (来源网络)

而质检总局发布风险警示通告却早有先例,其中影响最大的要属克莱斯勒牧马人“着火风险”事件。 2010年6月,质检总局发布克莱斯勒进口车型“着火”风险警示,并在2011年4月发布公告暂停进口克莱斯勒吉普牧马人。此后,克莱斯勒公司对“牧马人”进行了重大设计变更,更换了发动机与变速箱、采取一系列相关预防措施,重新申请并通过了新车型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自2012年开始在中国销售“改款”牧马人车型。但是,2014年1月6日质检总局再次对牧马人起火风险发出警示。而此次克莱斯勒中国官方声明表示,将配合质检总局,并呼吁所有用户严格按照用户手册中的越野安全指南要求使用和保养车辆,避免违反中国相关法规对车辆进行涉及性能方面的改加装。对于此事件的后续发展,本网将为您持续跟进报道。

相关链接——2014年其他风险警示通告事件:

2014年2月14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口阿斯顿马丁汽车油门踏板杆问题风险警示的通告》。该通告发布后,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要求加强了对进口阿斯顿马丁汽车的检验监管,并实施了必要的技术验证。阿斯顿马丁拉共达(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斯顿马丁(中国)公司)按照要求,就阿斯顿马丁汽车的油门踏板杆缺陷问题进行了安全风险评估和缺陷原因调查,并向质检总局进行了说明,认定造成油门踏板杆缺陷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中使用了不符合工程规格要求的材料和加工温度控制不当,并提出了免费为涉及召回的车辆更换符合该公司产品设计要求的油门踏板杆等改进措施。

根据上述改进措施以及经质检总局综合评估,阿斯顿马丁(中国)公司的措施能解决油门踏板杆缺陷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现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自即日起,解除对进口阿斯顿马丁汽车的风险警示。

(来源:转自国搜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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