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客运办发出通知,从即日起,我市开始预发本年度出租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补贴标准为6400元/车。
本次财政补贴对象为2012年度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按规定审验合格,并在今年1月至12月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以及2013年取得从业资格证并注册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驾驶员。
市客运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补贴发放仍坚持“谁支付油费、谁享受补贴”的原则,补贴以出租汽车为单位,由车主和实际营运的驾驶员共同领取,按实际营运时间或里程合理分配,出租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
市客运办要求,各出租汽车公司应在本月30日前完成发放。(转载/网上车市太原站 黄强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