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各加油站开始正式销售国四标准车用汽油。截至12月13日,太原市国四标准车用汽油的置换已基本完成。
为改善省城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今年8月1日起,太原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在全省率先实施国四标准。按规定,凡不符合国四标准要求的轻型汽油车、单一气体燃料及两用燃料车,均不得在太原销售和注册登记,未达到该标准的外地机动车辆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经过2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延长壳牌、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成品油销售企业在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所属的加油站均陆续开始销售国四标准车用汽油。其他成品油零售企业也基本完成国四标准车用汽油的置换。(转载/网上车市太原站 黄强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