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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国庆节全国高速免收通行费

2012-09-07 03:00:32 来源:汽车之家   转载      编辑:降磊   

交通运输部于9月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会同有关部门全力确保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政策统一、口径一致、操作流程统一规范。

免费通行的时间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通知指出,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据此,今年国庆节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避免各省(区、市)免费车辆范围不一致而引发新的矛盾。在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此外,交通运输部8月8日明确表示,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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