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调整疫情期间货车限行政策,限制大幅放宽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调整货运汽车城区通行管理的通告,该通告内容自27日零时起正式生效,结束时间另行通告。根据通告显示,为加强科学防疫,保障防控疫情期间群众生活生产物资需求,安全高效的推动复产复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货运汽车城区通行管理规定进行调整,多种货车的通行进城限制大幅放宽。
一、特殊持证车辆全天24小时在城区道路通行
允许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持有《2019年度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冷链运输车和水泥罐车,持有《三绿工程证》《早餐配送通行证》的机动车,全天24小时在城区道路通行。
二、三类车辆除工作日 7 时至 9 时以外的时段在城区道路通行。
允许小型汽车号牌(蓝色)普通货车,以及持有《2019年度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A2 证、《成都市城区园林绿化专用证》的机动车,除工作日 7 时至 9 时以外的时段在城区道路通行。
三、大型汽车号牌(黄色)普通货运汽车
(一)每日夜间时段(20 时至次日 7 时),允许在三环 路(不含)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三环路(不含)以南、剑南大道(含)以东、天府四街(含)、天华二路(含)一线以北、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一线以西合围区域]通行,其余时段禁止通行。
(二)每日平峰时段(工作日 7 时至 9 时、17 时至 20时及非工作日 17 时至 20时除外),允许在三环路(含)至 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之间区域(不含高新南区)通行。
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一)持有《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建筑垃圾运输车,除工作日 7 时至 9 时、17 时至 20 时以及非工作日的17 时至 20 时以外的时段,允许在成都绕城高速公路(G4202)以内区域和高新南区道路通行。
(二)维持人民南路、蜀都大道、锦悦西路、锦城大道全天24 小时限行。
(三)只允许每日 20 时至次日 7 时在天府大道主道最右侧车道通行。
通告还指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继续按原规定通行;货运汽车通行城区道路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且允许在保证其他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于路边临时停放车辆装卸货物,但临时停放装卸货物时,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如影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时,要立即驶离;外地货车和成都本地货车都适用于以上通行调整规定和不限尾号规定,其他通行规定不变。
成都市此次发布的货车限行规则调整公告几乎涵盖了所有货车侧类别,其中有关皮卡车辆的通行限制被大幅放宽,如有生产生活需要,或需承担防疫相关工作,请根据最新规定出行,合理合法的享受政策便利。成都是继深圳后又一个发布相关公告调整货车限行政策的城市,此举有利于优化调整防疫期间物流运输需求,促进运输行业恢复发展,为市民出行和企业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