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来了!内蒙古发布实施国六a公告 6个月缓冲期
2019-07-03 09:46
日前,内蒙古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轻型汽车开始实施国六a的排放标准。
文中称,2019年7月1日(不含)前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符合国五排放的车辆,可以在2020年1月1日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业务,逾期不再办理。缓冲期为半年。
重点区域包括呼和浩特、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市。轻型汽车指的是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N1类车,包括载客和载货汽车。
网友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