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伽林
《中国汽车报》:很多商用车生产企业都非常关注交通部即将出台的《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简称《限值》),你能否介绍一下《限值》的最新进展?
朱伽林: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商用车生产企业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对标准的制定非常慎重。在《限值》送审之前,我们做了近一年的调查和讨论。在2007年底,我们完成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制定工作,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两个标准都出台后,就要在适当时机实施相关的准入与退出机制。
《中国汽车报》:《限值》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朱伽林:《限值》的出台是为了配合完成国家节能减排目标,主要有以下三个背景。
首先,我国目前有700多万辆营运客车和货车,但一直没有制定颁布营运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交通部作为车辆的终端使用者,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一方面要提高组织管理水平、提高实载率和里程利用率,另一方面也面临一个非常急需解决的问题,即如果进入道路运输的工具是高耗能的,实现节能的难度就更大。我们认为,做好车辆源头管理是降低运输能耗的关键之一。
其次,从去年开始,交通部就在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课题的研究。经过专家论证,这个课题配套提出了6个专项行动,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相应的准入退出机制是6个专项行动之一。
第三个背景是新《节约能源法》的颁布。2007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了新《节约能源法》。新节能法增加了一个章节,即交通运输节能。这充分说明交通运输节能的重要性。新节能法第46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
新节能法将在2008年4月1日正式实施。法律赋予了包括交通部在内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交通节能的职责和任务。
《中国汽车报》:相对于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营运车辆限值标准的制定有很大难度。交通部为什么下这么大的决心、这么快推出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朱伽林:从2006年开始,国务院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节能减排的要求。交通行业是用能大户,公路运输占到交通各种运输方式总耗能的52%。
因此,出台营运客车和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非常必要。我们把限值的制定工作委托给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对他们的要求是:一定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限值标准。经过多次与汽车制造企业和运营部门及运输企业的商讨,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才基本定下来。
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是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一起完成这项节能减排任务。营运客车和货车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是一定要实施的,但具体的时间还要看实施的准备情况以及与其他部门的沟通情况。
《中国汽车报》:要把节能真正落到实处,《限值》的实施环节非常重要。
朱伽林:对。我们绝不是空洞地提一个标准,标准需要有效执行。运输管理部门可以直接落实这个标准,因为我们本身就有比较成熟的管理体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管理。
在实施过程中,我还想强调一点,就是准入与退出肯定是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新车的准入,第二步才是准入后的退出。
据专家预测,营运客车和货车油耗限值标准实施后,至少能在现有基础上节能10%。(编辑 李晓磊)
(编辑 网上车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