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2020年1月1日起货车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
2019-08-05 11:40
今年6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近日又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货车将由之前按照载货重量分类的收费改变为按照车轴数量分类的收费方式。这将进一步减少收费争议、便于收费管理。
《通知》还要求对车型分类发生变化的既有ETC用户,要通过定向通知、预约安装等方式,开展针对性服务,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
2019年底前,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可按照新分类标准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分类,启用非现金支付功能,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收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继续按照现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2020年1月1日起,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而所谓的ETC单卡用户就是指没有安装电子标签的车辆,每次过收费站仍需刷卡进出的用户。
此外,ETC在国内推广的同时,多地将逐渐取消人工收费车道,届时如果没有安装ETC的车辆较多,加之货车进出站缓慢,极易发生拥堵或安全事故,非ETC车辆难以上下高速;当人工/ETC混合车道拥堵严重、影响ETC车辆安全畅通运行秩序时,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对非ETC车辆进行远端分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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