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国六延期,重庆国五车仍能正常上牌
2020年7月30日,重庆市关于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措施》还提出将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化机动车注册服务、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服务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车等,并决定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措施》提出,除2019年7月1日已在重庆提前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外,对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其他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在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重庆市销售和注册登记。目前,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有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以及山西、内蒙古、四川、陕西等省份公告已实施国六排放标准以外的地区。
于商用车行业而言,也就是说,包含皮卡在内的N1类小、微卡柴油车型将在重庆地区迎来重大利好。此次各地进一步落实国六轻型车延期工作,不仅让众多车企松了一口气,于用户而言也还可以继续购买价格实惠的国五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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