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实施国六a排放 柴油国五皮卡还能卖一年
2019-07-08 12:16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重庆市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重庆市从2019年7月1日起对注册登记的新生产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六排放标准”)。
同四川省实施国六的政策保持一致,重庆市本次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车型不包括轻型柴油货车。柴油皮卡将依照国家统一实施时间,也就是2020年7月1日,那么,在重庆,国五柴油皮卡还有一年的售卖时间。
据了解,2019年7月1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以及重型柴油公交、邮政、环卫车,均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6a阶段要求。上述车型新车注册登记环节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的时间为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在2019年7月1日(不含)之前的,仍执行国五排放标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在2019年7月1日(含)之后的,执行国六排放标准。其它车型国六排放标准的实施时间,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新车国六排放标准是对国五排放标准的升级,采用了更加科学的检测方法和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新增了排放质保期等相关规定。
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后,2019年7月1日以后购买的国五排放标准汽车将无法在重庆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对于已购置国五排放标准汽车的车主,应当确保在2019年7月1日前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尽快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实施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对在用车的使用不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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