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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车一年未找回 无须摇号即可获指标

2013-11-29 11:12:45 来源:新京报   转载      编辑:柳涛   

被盗车一年未找回 无须摇号即可获指标

明年即将实施的小客车摇号新规还有一个调整,允许车辆被盗抢的车主,在办理相应手续以后直接获得指标。而在此前的2011年,北京市小客车调控管理办公室曾表示,被盗抢车辆仍需摇号不能直接获得指标,当时引起社会一片哗然。

刚发布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单位或者个人明显属于正常登记状态下的车被盗抢,在公安机关立案12个月未追回的,可以在此后6个月申请指标,不必摇号。

市交通委委员容军介绍,按照《细则》规定,2010年12月23日到2013年12月31日—也就是北京市小客车调控政策实施以来—发生的机动车被盗抢才符合这项政策。此外,还要符合两个条件,第一是公安机关立案满12个月后仍未追回;第二是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的,可自明年1月1日起6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6个月内是按照你符合前几个条件以后开始计算的。”容军解释称,比如某人于2011年2月1日丢车在公安部立案,12个月到期这辆车还没找到,该日起6个月内是申请指标期限。申请人需要到交管局车管部门开具车辆盗抢证明,然后到设在各区县政府办事大厅的指标工作窗口“签一份承诺”。

容军说,这份承诺是要申请人保证:如果被盗车被找到,而指标已经使用,则他要放弃被找回的车辆;如果指标还未使用,申请人可以选择放弃已找到的车,也可以放弃新获得的指标。

案例

车被盗要摇号 车主怒告交通委

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北京车主姜先生车辆被盗,请求北京市交通委无偿发放一个新购车指标,但被告知需重新摇号。姜先生认为交通委此举行政违法,将市交通委告上法庭。6月6日,丰台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据了解,不直接给予指标的目的之一,是防止有人提供虚假被盗信息从而骗取指标。

昨天,容军接受采访时表示,为了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已经与交管部门合作,被盗抢车的车主在申请新指标时,要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而且盗抢车会被登记在公安系统的被盗抢车系统里,也就是说,如发现被盗抢的车在路上跑,将会被查处。

官方解读

承诺仅要一辆车就可申请拿指标

解读人:北京市交通委委员容军

私家车丢了多久可申请指标?若拿到指标,被盗车又失而复得怎么办?容军昨日均作出解答。

过去两三年,车辆被盗抢且立案的,符合摇号条件,允许摇号。但这次出台的细则更人性化,改成只要符合条件,在公安机关立案,12个月之内没找到,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到交管局车管部门出具车辆被盗抢证明,到办公窗口签承诺书,就可以给你指标。

之后,车若又被找回了,若已使用指标购置车辆的,要放弃被找回的车。指标若还没使用,根据承诺书要求,你可选择被盗车,或放弃指标。核心还是一辆车。

需注意,公安机关立案12个月,车没找回来,申请期是半年,半年没申请就放弃了。

被盗抢小客车申请步骤

持立案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打印小客车被盗抢状态信息凭证

持信息凭证及相关材料,到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签署承诺书

对外办公窗口将信息录入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直接获取小客车指标

车辆若被找回

指标未使用,可放弃指标或放弃找回车辆

指标已使用,应放弃被找回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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