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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安厅交管局 去年202人被终生禁驾

2012-05-03 08:44 来源:网上车市太原站  作者:黄强  编辑:赵锐  

昨日,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去年,全省共对1431起交通肇事案件刑事立案调查,行政拘留402人,刑事拘留917人,吊销驾驶证715本,终生禁驾202人。

我国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太原交管部门介绍,醉酒或饮酒驾驶机动车,还可能面临“终生禁驾营运机动车”“10年禁驾”“5年禁驾”等。具体为,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会被禁驾5年;醉酒驾驶出租车、客货车等营运车,会被禁驾10年,之后即使重新考取驾照,也不能驾驶营运车,即终生禁驾营运车;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禁驾5年。

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终生禁驾就是为了警醒驾驶人,一旦遇到交通事故,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试图逃逸。”该负责人介绍,遇到交通事故时,正确合法的做法是,在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好现场,迅速报警,积极协助抢救伤者,配合交警对事故做进一步处理。市民在遇到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肇事车车牌号码,迅速报警,积极举报肇事车辆。在案发现场,要注意保护各种痕迹物证。

太原市首张终生禁驾罚单在2004年开出。当年9月29日晚,太原市旧晋祠路,一车连撞母女二人后,司机驾车逃逸。后迫于压力,19岁的司机张某向警方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外,同时对其做出终生禁驾的处理。此后,终生禁驾作为单独个例,时常出现。2010年1月,太原市交警支队公布,2009年12人被终生禁驾。(转载/网上车市太原站 黄强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编辑 赵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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