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5 09:45 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奕 编辑:陈洁薇
国税总局昨日发布信息称,车船税法自1月1日实施至今,占乘用车总量87%左右的小排量乘用车税额标准下降,成为本次车船税立法改革的受益主体;国税总局预计,全年可减轻小排量乘用车车主的税负约28亿元。
从各地公布的乘用车税额标准看,与原来按照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额标准相比,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税额标准全国平均下降了29.76%。据测算,全年可减轻该类乘用车车主的负担超过8亿元。发动机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税额标准全国平均下降了16.89%。据测算,全年可减轻该类乘用车车主的负担近20亿元。
(编辑 陈洁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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