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皮卡解禁闹乌龙,登乘用车手续才能进城
3月4日,安徽省黄山市发布了《关于调整屯溪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通告指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委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行业健康发展的要求,推进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对屯溪中心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其中皮卡类型车辆3月10日起参照小型普通客车进行管理,不予限行。
安徽黄山皮卡解禁通知中所指的皮卡类型车辆具体指车辆类型登记为多用途乘用车,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有关车身尺寸和设计总质量的限制大家都能理解,而车辆类型登记为多用途乘用车则有些令人感到意外,多用途乘用车一般来说指代的是6字头小客车,即我们常见的SUV车型。目前市场中确实存在6字头皮卡产品如郑州日产帕拉索,但此类车型从根本上就归属于小客车,按照乘用车限行办法管理,不受货车限行规定限制,何来解禁一说,而普通皮卡出厂后从目前的政策角度考虑是不能变更为乘用车手续的,所以目前并不清楚安徽省黄山市交管部门到底是何用意。
笔者认为大概率还是有关部门在发布政策时弄错了概念,目前从黄山市交管所、交警局等多个部门我们都未能获得确切答复,不过可以确认的是,黄山市交管部门表示多用途货车变更为多用途乘用车是不可能的,不存在变更操作。因此如果黄山市交管部门依旧咬定皮卡要登记为多用途乘用车身份才能解禁,那么上述有关皮卡的限行调整就是一条无用政策,货车身份的皮卡才需要解禁,如果车主的车能变成6字头乘用车身份,又何必有人来告知他车辆可以进城,乘用车本身便不存在解禁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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