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深圳市执行汽车国六标准的通告

今年,深圳市发布征求意见稿,计划从2018年7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柴油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销售、注册和转入的轻型汽油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标准。

日前,关于深圳市汽车正式实施国六标准的进程有了最新消息,关于国六排放标准的落地实施时间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国Ⅵ标准指《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中的第六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其中Ⅰ型试验应符合6b限值要求。

二、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指的是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三、2018年11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柴油车型

在2018年11月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1月1日前凭2018年11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在2018年11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1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对于珠三角地区(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的2018年11月1日前已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国Ⅴ标准的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我市于2019年1月1日前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四、2018年12月3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汽油车型)

2018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3月1日前凭2018年12月3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2018年12月3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3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对于珠三角地区的2018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的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我市于2019年3月1日前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五、国Ⅵ标准在我市正式实施起,除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车辆外,办理新车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六、达到国Ⅵ标准的轻型汽车,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

七、本通告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重要通知】关于深圳市执行汽车国六标准的通告-图1

【重要通知】关于深圳市执行汽车国六标准的通告-图2

【重要通知】关于深圳市执行汽车国六标准的通告-图3

目前,尚未有企业推出国六皮卡,那么,从2018年11月1日起,深圳市将很有可能无柴油皮卡可售。用户抓住当前机会,尽快购买国五车型,以免未来无车可买。

【重要通知】关于深圳市执行汽车国六标准的通告-图4

不可忽视的是,深圳市正式实施国六排放,成为国内“首个吃螃蟹”的城市后,将会对用户用车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还有可能引起国内各地的效仿,使得各地纷纷加快国六的落地时间。此前发布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意见征求稿的省市还包括广州市、海南省、杭州市、华北五省(市)等,预计这些地区将加快推出正式实施的条款。此外,国六车型上市后,国三车型或将面临全面报废的严酷现实,而国六车型在售价方面定会高于国五车型,对于广大皮卡用户而言,为了避免未来高价购车,尽早换车选车购车是当务之急。

网友还看了
意见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