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16时许,辽宁省铁西区揽军路发生交通事故,一辆转弯的出租车撞到了私家车,引来众多围观者,自认全责的女出租车司机单手捂着脸,在一旁默默落泪。被撞的是辆玛莎拉蒂,驾驶员称,出租车的第三者责任险30万元的保额不够赔偿其修车费用。(5月10日新华网)
@吴龙贵:随着越来越多的豪车出现在城市道路上,“撞了豪车咋赔”也渐成一个社会热门话题。依现在的《道路交通法》,该案中女出租司机如果担全责,那么理应赔付超出第三险之外的修车费用。而从情理上说,一次非常普通且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就有可能让一个家庭陷入经济赤贫,也很难说是正常合理的。情理固然不能超越法律,但法律又怎能脱离基本的人性常理而独存呢?
更重要的是,法律尤其是民事法,最根本的目的在于预防而非惩戒,因此不能不考虑其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有人说,如果人人都遵守交通规则,不会没有这档子事吗?这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事实上交通事故很难百分之百的避免。与豪车相撞如果该怎么赔就怎么赔,看上去公平合理,实际上会带来另一种不公平:因为豪车价值高,相撞的风险大,人人都会出于风险成本的考量而刻意避让豪车,豪车就会被默认为一种特权车,占用更多的道路资源,同样会带来安全隐患。“撞了豪车咋赔”在学界也是一个富有争议性的话题,这说明这个话题本身就有探讨空间。鉴于此类事件不断发生,尤其是会对当事人带来极大的影响,法律有必要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