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8日,贵州两名男子因债务发生纠纷,其中一人挡住欠钱的男子驾车离开,而欠债的男子却驾车欲撞击拦车男子,男子在被撞的瞬间迅速趴到越野车前挡风玻璃上,驾车男子随即在高速公路上以140码车速高速行驶,狂飙30多公里后被贵州高速交警追赶拦停,成功解救了车顶上的男子一命。
经高速交警询问驾驶人得知,驾驶人名叫陆某某,他称爬到其车顶上的男子叫陈某某。经初步调查,两人因债务问题,当天上午在清镇市发生纠纷,陈某某拦住陆某某的越野车不让其驾车离开,而陆某某不顾其安全强行开车,陈某某被陆某某开车撞击时,迅速爬上陆某某驾驶的越野车前引擎盖上,陆某某就一直驾驶越野车从清镇市上沪昆高速快速驶往安顺方向,直到驶入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二大队三中队辖区时,被交警巡逻发现,最终成功解救越野车上随时有可能被甩落下来的陈某某。
据陈某某介绍,当时自己被陆某某驾驶的越野车顶着在高速公路上以140码速度狂飙了30公里,如果没有遇到高速交警,自己随时有被甩落的危险,幸得高速交警及时发现并成功救其一命。据省交警总队高速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民警介绍,几十年来,他们高速交警从未遇到如此驾车顶着人在车上快速狂飙几十公里的情况。高速交警已将此案移交当地辖区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