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车市 大连站】2013年中,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于机动车电子信息采集和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税务局将依托电子信息平台,对采集到的每辆车价格信息,自动核定、实时下发最低计税价格。这意味征税价格调整更及时,消费者购买大幅降价的汽车,将能少交一笔“冤枉钱”。
目前,现行的车辆购置税车价信息采集与核价方式是定期采集、定期核价。由机动车生产企业(或进口车总授权代理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每年共六次采集机动车的出厂价格和市场指导价格。税务总局根据采集到的价格信息,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每年核定、下发六期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而近年来,新车型上市数量与种类不断增加,销售价格调整日益频繁,税务部门定期采集、核发最低计税价格的方式不能适应实际需要。
税务总局为了提高车辆购置税车价信息采集工作效率,使最低计税价格核定更加及时,决定改革车辆价格信息采集与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制度。依托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平台,机动车生产企业实时关联并上传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与出厂销售发票票面价格信息,税务机关实时采集每台车辆价格信息,由税务总局按照规定,自动核定、下发每台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2014年1月1日起,税务总局开始根据采集到的每台机动车价格信息,逐台核定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并实时下发各地执行。
这种采集价格信息与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方式,既解决了企业在税务机关价格信息采集期结束后上市的新车型无法单独报送价格信息的问题,也解决了企业机动车出厂价格与市场指导价格调整与税务机关最低计税价格调整不同步的问题。
按照新规定,在目前汽车销售普遍存在大幅折扣的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动辄降价几万甚至十几万元的豪华车来说,消费者将能少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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