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消息,广西柳州警方9日通报,9日凌晨4时许,一名重庆籍男子李某将柳州市飞鹅路一巷子内停放的3辆小汽车烧毁后向警方投案自首,称自己的犯罪动机是想免费吃牢饭。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9日清晨7时许,一名重庆籍男子李某向警方投案自首,称自己9日凌晨4时许,将柳州市飞鹅路一巷子内停放的3辆小汽车用清漆(凡立水)烧毁。
李某向警方供述,今年8月27日,自己从重庆江津乘坐火车到达柳州,在该市游荡几天后,萌生坐牢可获免费饭菜的念头。9月5日凌晨,李某将停放在柳州市飞鹅路一巷子内的1辆本田奥德赛小汽车烧毁。9月9日凌晨4时许,在同一地点,李某将事先准备好的清漆浇上3辆小汽车后,点火焚烧汽车。李某向警方称自己犯罪的动机是想获得免费吃牢饭的机会。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辆五菱面包车烧得只剩下车壳,车子的内饰及座椅全被烧毁。另外两台车的车头和轮胎均有不同程度的烧毁。
经警方初步审讯获悉,犯罪嫌疑人李某今年46岁,曾有过盗窃前科,被判刑3年,初步判断该男子无精神异常。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