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1起 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禁止用于经营收款

双重规定旨在打击线上赌博、转移灰色资产等违法行为。

网新社今日消息,根据央行最新监管通知,明年3月1日起“个人收款码将禁用于经营性服务”以及“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明年3.1起 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禁止用于经营收款-图1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道,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还对收款条码做出了要求,用于支付的收款条码应区分场景和用途,防止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行为将被禁止,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此举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表示。

总体来说,这两条监管措施在打击“洗钱”“赌博”等行为的同时,更好的保障了消费者和小微商户的利益,不影响广大用户正常交易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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