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败诉知名数码博主 自行承担1万3受理费

在遇到负面舆情时,直接走法务可能不是一个好方法……

网新社消息,近日小米与博主“龙二 Pro”名誉权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企查查 App 显示,原告小米公司诉称该博主多次恶意发布不实内容,如小米电视燃烧、手机性能不佳相关内容,并索赔 100 万元。

小米败诉知名数码博主 自行承担1万3受理费-图1

小米认为,知名数码博主“龙二 Pro”在微博平台上多次恶意发布不实内容,实施了针对小米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1)“龙二 Pro”转发了小米电视和荣耀电视后壳进行火焰喷射的“阻燃测试”,并配以文字称“小米电视轻松点着”的微博内容,引起其他微博用户的负面评论。被告发布的该条微博累计转发 184 次,评论 493 次,点赞 2201 次,并进一步的扩散。

(2)发布小米10至尊纪念版性能不佳相关内容,如:“小米 10 至尊纪念版刚开售才几天,东东的好评率就已经掉到了 95%”“用了一个礼拜了,死机了七八次,玩手机发烫起码 50 摄氏度”“小米的产品也别要求太高了”等评论。

最终,法院认为:该博主的内容不具有主观上的过失,未构成对小米名誉权的侵害,但今后内容应该更客观。判决结果为,驳回小米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13800 元,由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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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米的这一套操作,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承担了一笔“小”费用。而根据该博主内容风格可窥一斑,内容立场还是比较客观的,不只存在负面攻击性内容。

客观而言,电子产品受市场规则调控自由竞争,数码博主在UGC平台正常生产内容,只要不涉及肆意诽谤,弄虚造假,企业就不能因为可能出现的负面就给自媒体博主扣上一顶恶意造谣的帽子,甚至直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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