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监会颁布《关于修改〈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两个《决定》),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两个《决定》将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要求提高至5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允许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运输类等企业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但限定在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展业务。
业界认为,这将是车险经营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与此同时,汽车企业特别是经销商的兼业代理也将向专业化理改革。
2012年调整政策有效
随着汽车销量的不断攀升,车险业务越来越成为市场重点以及利益点。在此之前,已有汽车企业涉足车险。如,2004年,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等五家股东单位发起注册的吉林亿安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广汽集团、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和日本爱和谊日生同和保险公司合资组建的广州广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与此同时,各种大大小小的保险中介公司也涌现出来。强制搭售、虚假理赔、套取资金……车险市场乱象层出,为人诟病。
2012年以来,中国保监会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当年,中国保监会暂停了部分保险中介机构行政许可工作,仅允许汽车企业、银行、邮政、保险公司设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政策调整力度虽然比较大,但市场和业务发展不但没有受影响,反而稳中快进,发展更健康。一是保险中介市场保持平稳运行。2012年,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促成的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0.76%,经营收入同比增长20.44%。二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增量质量明显提高,注册资本金同比增长45.19%,设立申请数量仅为2011年全年的13%。三是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结构呈优化调整趋势。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1678家,同比减少113家;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92家,同比增加60家。以上充分说明政策方向对头,政策衔接和工作节奏把握得当,各方面对此也都给予非常正面的评价。”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支持推动兼业代理专业化
此次两个《决定》与一个《通知》,采取“一高一低”的调控政策: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其注册资本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允许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运输等相关企业设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这“一高一低”充分体现了监管的政策导向。
一方面,要提高门槛、引导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规模化发展,促进保险中介市场主体结构优化。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我国保险市场上保险专业中介公司数量,特别是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数量已经不少,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不是数量问题,而是质量问题。从增量入手逐步提高保险中介发展质量是有效途径。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支持引导兼业代理保险业务走专业化道路。
“目前,有3万多家汽车企业兼业代理保险业务,是兼业代理专业化的重要领域。允许汽车企业投资设立较低注册资本要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是推动兼业代理专业化的一项“疏”和“进”的具体措施。当然,也要兼顾政策公平,这类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经营区域不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国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在前不久的一次沙龙上也谈到这个问题,他表示,经销商过去都在做兼业代理,现在从兼业代理向专业代理改革。如果兼业代理到期以后就不再签了,那么,没有转变为专业代理的那部分经销商想做保险这块则需要想办法了。
(编辑 许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