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皮卡解禁,需注册为轻型多用途货车
2022年8月22日,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取消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限制的通告。通告指出,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改善货运车辆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自2022年8月28日起,在镇江全市范围内取消车型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的通行限制,允许全时段在镇江全市范围内(五凤口高架、丁卯高架、观音山隧道除外)通行,无需办理通行证。
本次江苏镇江皮卡解禁通告中特意指出,符合解禁标准的皮卡车辆的行驶证类别名称需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即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只有满足以上参数要求的才可以注册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如有一项不满足都会被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2020年3月1日前登记的皮卡车也会被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
自5月1日《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开始实施以来,已有多个地区在解禁通告中明确要求车辆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国标的推出,不仅从生产研发角度对皮卡制造作出了规范,同时其所具备的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于从宏观层面为皮卡解禁提供了理论参考。此前由于国内缺少皮卡先关标准,各地管理皮卡时差异较大,针对皮卡车的界定十分模糊,普通轻型货车、多用途货车、轻型栏板式货车都曾被用来作为皮卡上牌管理和政策描述的身份对象,导致各地皮卡用户出行并不方便。
《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将提供一个明确可行的参考,为各地皮卡管理政策调整提供参考,什么样的车是可以进城的,什么样的车只是为了迎合政策的低端货车,就可以一目了然的进行分辨,各地有关部门可以以此为依据制定更符合现实需求的皮卡进城政策,持续扩大皮卡通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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