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野马将更名 商标侵权赔偿-四川野马100万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案最近有了新进展。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胜诉并获赔100万元。福特旗下跑车“野马”将不能再以野马自居,其目前在华命名与海外相同,为“MUSTANG”。

福特野马将更名 商标侵权赔偿-四川野马100万-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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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初以涉嫌商标侵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跑车Mustang的中文名与其品牌重名,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其在1986年已申请注册了野马商标,并后续申请注册了多个野马图形或文字的商标。2000年以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也在国内申请注册“福特野马”商标。围绕“野马”商标,两家公司最终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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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跨国车企在中国市场遭遇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不在少数。在自主车企成长初期,以跨国车企的成熟车型为基础进行逆向研发,外观相似度极高导致的诉讼纠纷比比皆是。本次福特汽车与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涉及到商标层面,在自主车企的“官司史”上还是比较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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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特中国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福特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向野马汽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网上车市 2018年1月5日 北京报道)

更多资料:

1.福特MUSTANGMUSTANG是福特旗下的一款高性能车,目前以进口形式在国内销售。1964年4月17日,福特第一代量产版MUSTANG在纽约世博会上正式发布。

2.野马汽车:野马汽车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1994年5月由成都轻型汽车总厂等三家成都市属汽车企业全建制合并组成四川汽车工业集团公司。2006年8月正式更名为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野马汽车正式启用新标识;2015年4月更名为“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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