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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半小时免费停车将覆盖全部停车场

2014-11-14 08:48:56 来源:太原新闻网   转载    作者:转载   编辑:黄强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召开的规范停车服务收费告诫会上了解到,我市所有停车场将陆续实施前半小时免费停放惠民政策。同时,物价部门宣布,若再发现停车场有不明码标价、前半小时不免费、不履行价格收费承诺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可向12358举报,物价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限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建议相关部门取消停车经营许可。

去年11月,我市出台《关于规范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明确了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重新确定了全市各时段、路段的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周期等。新规定最为显著的变化是以半小时为计时单位收费,而且具备条件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前半小时免费。4月1日起,物价部门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检查之后,停车收费投诉量逐渐减少。

但最近,一些路段停车收费违法行为又有所抬头,如部分停车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前半小时不执行免费政策等。根据反映,物价部门检查了部分停车场。昨日,物价部门宣布,对太原市汾河隧道管理所停车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罚款1000元;对正在办理手续的太原市尖草坪区恒汇停车场给予告诫。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停车收费行为,市物价局向各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告诫:道路两旁、便道、院内的停车场(位)不论计时、计次均要实行前半小时免费停放;市区依法从事车辆停放服务并收费的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车辆停放场所入口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公示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服务电话等。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价格违法行为:不履行价格收费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擅自印制收费价目表并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物价部门将开展新一轮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停车时要注意查看停车场的明码标价公示牌。如果物价部门备案过的公示牌上明示有“前半小时免费、半小时后开始计费”的,停车场必须执行前半小时免费政策,如发现违规行为,市民可向价格举报热线12358进行举报。对于那些无资质、没有在交警等部门办理合法手续的“黑停车场”,市民可向交警部门举报。(转载/网上车市太原站 黄强 文章来源: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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