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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澄清融资租赁欺诈案 否认空白合同

2012-09-04 14:23:40 来源:网上车市太原站   厂商稿    作者:黄强   编辑:赵锐   

8月28日,庞大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8·20车主冲击股东大会,控诉庞大合同诈骗等事宜进行了公开回应。庞大集团董事长庞庆华称,通过与上访车主的逐一面谈,已于8月27日将处理意见以告知书的形式全部发放给上访车主。并公开表示,庞大集团在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时,与消费者签订的都是制式合同,不存在“空白合同”一说。同时庞庆华也表示,将对内部融资租赁流程进行严格监管,在签约时必须使用摄像及录音设备进行备案。

欺诈投诉涉及10省

庞大集团和车主的纠纷源于一些车主声称他们的贷款购车合同被庞大集团变成融资租赁合同。车主们表示当时以为签订的是购车合同,庞大集团工作人员涉嫌欺诈。因此,8月20日部分维权车主冲击了庞大集团股东大会的会场要求公司拿出合理解决方案。

庞庆华表示,经过庞大集团的逐一核实,此次车主维权涉及10盛91辆车。其中一些车辆已经因为长期拖欠庞大租金被法院判决强制执行收回。而一些车辆并不是庞大集团销售出去的,只是庞大提供的金融服务。对客户反映的购车合同变成租车的“欺诈”行为,庞庆华解释说,客户购车时签订的都是制式合同,况且个人消费信贷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明显不同,前者是同银行签订,后者是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庞大乐业签订;前者是定期支付本息,而后者是支付首付和租金,且每次车主支付租金庞大都会有收据、发票等凭证,区分十分清楚。如果客户有异议或者不解,最初支付时应提出;但若多次支付之后才提出异议,公司认为并不是不知情。

对于部分车主说庞大将欧二标准卡车(报价 图片 参数)当作欧三出售的问题,庞大集团解释说,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2008年6月30日之后欧二标准的汽车不能上路运营,2009年庞大集团库存确实有近1900辆卡车是欧二排放标准。但是根据有关规定,欧二标准的车在矿山区域是允许使用的,因此,在出售这批车辆时,庞大集团也告知了车主欧二排放标准的车只能在矿山使用,不允许上路。记者在当天的发布会现场看到了庞大集团提供的一份2009年3月26日签署的“补充协议”复印件。上面有参与投诉的屈姓车主的签名。上面确实有明确告知“受买方所买车辆为欧二排放标准及2008年6月30日之后欧二标准的汽车不能上路运营”。

什么是融资租赁

导致这些投诉的主要原因来自庞大正在极力扩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那什么是融资租赁呢?庞大集团专门负责该项业务的经理门庆选介绍,融资租赁涉及三方,一个是承租人,一个是融资租赁公司,一个是经销商。融资租赁公司从经销商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车辆,然后将车出租给承租人使用。这其中,融资租赁公司只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经销商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而承租人按照协议每月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待合约期满后,承租人可以用象征性的金额,也许就100元购买车辆的所有权,也可以选择退租。

庞庆华进一步解释说,实际上融资租赁业务就是庞大集团新车销售的一种金融模式。自2010年8月正式开展此项业务以来,庞大每年销售的卡车60%是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实现的。庞大融资租赁已在去年完成了60亿元的营业额,而今年庞庆华计划目标是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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